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管理人员管理,在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努力促进我市各类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和谐发展
参照皋教委发[2010]00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1、 中小学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
根据皋教委发[2010]006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及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和建设的意见》, 中小学规模在36 个班以上的,内设4 个以上中层机构;36 至 24 个班之间设3 至 4 个中层机构;24 至 13 个班之间内设1 至 2 个中层机构
中小学规模在24 个班以上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2 至 3 人;24 个班以下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1 至 2 人; 12 个班以下的小学只设管理岗位不设职能岗位,可配备教导主任和总务主任各1 人
2、建立学校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各学校可设立管理干事若干名,管理干事在学校日常管理中协助中层管理人员工作
学校根据实际管理需要申请具体设岗数和提出竞聘方案,中心初中审批后指导学校进行具体选聘工作
以下人员经过竞聘后可聘任为学校管理干事:有中层管理经历的人员;考核优秀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初三年级班主任、初三任课教师等;特别优秀的、作出重大贡献的一线教师
共青团负责人或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归并至学校管理干事序列聘用、考核和管理
3、推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
中心初中负责组织各中小学中层干部的竞聘上岗
有下列情况,应组织公开竞聘:学校中层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需要增设岗位;因中层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职数超过编制限额,需进行人员分流的;中层干部需要轮换,必须通过竞聘上岗确定中层岗位人选的;因其它原因需要进行竞聘上岗,必须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
各学校中层管理正职必须从中层管理副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