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学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得分节能目标(40 分)1 “十二五”节能量进度40 完成节能量进度目标,40 分;节能量进度累计目标至2014 年不低于80%
根据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统计报表核算节能量,达到进度目标的,得40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
每超过进度目标10 个百分点加1 分,最多加2 分
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的不得分,并且直接考核为未完成等级
节能措施(60 分)2 组织领导8 1
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2 分;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得2 分
核查成立领导小组文件、相关会议纪要等
设立专门能源管理岗位,3 分;有专门能源管理岗位和人员,得3 分;核查设立岗位的相关文件、工作职责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3、完成节能目标责任目标自查工作, 3 分形成 2014 年节能工作自查报告,得1 分;按要求准备核查资料,得2 分
3 节能目标责任制6 1
分解节能目标,2 分;将节能目标分解到部门、岗位的,得2 分
核查分解和落实节能目标的证明材料
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考评,2分;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得2 分
核查考核办法、 2014 年考评实施情况等相关文件
落实节能考核奖惩制度,2 分
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员工业绩考核范围,得1 分;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措施,得1 分
核查 2014 年绩效考核文件、实施奖励、处罚等相关材料
考核指标序号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得分节能措施(60 分)4 节能管理30 1
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3分;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得1 分(仅有一项制度的,得 0
5 分);能源计量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