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工作总结与房地产策划个人年终总结汇编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工作总结一、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简介建国初期,在全国范围适用的税种为 14 种,其中涉及房地产业的税种有房产税、地产税、工商业税(包括营业税和所得税)、印花税和遗产税。各地还普遍征收契税,遗产税则没有开征。上世纪 50 年代中期,我国实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绝大部分房地产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买卖和转让被禁止,房屋产权变动的征税范围也日益缩小,房屋的出租也被严格限制,因而房地产市场和相关的税收制度在以后的近 30 年时间内几乎名存实亡。改革开放后,房地产税收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变革:上世纪*年代初期恢复征收契税,*年代后期对国内单位、个人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并开征了耕地占用税,*年代初期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其他相关税种也实行了改革。目前,与房地产业有关的税种有 11 个,分别为: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其中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划为地方政府固定收入,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二、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必要性(一)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加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需要。由于房地产业税收涉及税种 11 个,纷繁复杂,众多税种又涉及众多征税环节,加之房地产开发周期长、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等原因,第 1 页 共 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税收管理不可避开存在很多政策盲点和征管难点问题,税收管理力不从心,目前,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偷逃税重灾区。(二)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目前,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增长过快,通过改革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能够抑制或降低房价。并且,目前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家庭存量财宝更多地体现在自有房地产上,而通过改革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在财宝的保有环节调节,可起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作用。(三)改革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是完善地方税体系的需要。我国地方税体系极不完善,缺乏独立的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较大比重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地方分享税种,在目前情况下难以成为主体税种,而其他独立的地方税税种多是零星、分散的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