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2012 年修订版)1 总则1
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和《日照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3 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的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同类尺寸实测值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5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尺寸
6 积水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超过 5mm 的水体
7 多媒体箱(集中配电箱)设置有线电视、通信、网络、安全监控等集中布线于一体的智能接线分配箱
3 基本规定3
1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
2 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墙)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3 做好暗埋水、电管线的标识和空间尺寸测量点标注等工作
对于住户内地面、顶棚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