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云浮市城乡规划局二○○八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
……3第三章建筑规划控制……………………………
………17第四章城市设计—建筑景观与环境控制………………
25第五章城市绿地………………………………………
…33第六章历史地段和风景地区保护…………………
……45第七章城市交通设施(对外交通及道路广场)……
48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与管线综合………………………
58第九章公共配套设施设置………………………………
68第十章建筑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
72第十一章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77第十二章 附则……………………………………………
…79第一章 总则1
1 为了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持续发展,根据《云浮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
2 本规定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性质和发展水平相近城市的同类规定,结合云浮市城市发展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3 云浮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管理除了要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本规定
4 在本规定公布之前编制的各种规划,凡不符合本规定且有碍城市功能布局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环境的,应予停止实施,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商,按本规定要求组织规划的修编
5 凡本规定未加明确的内容,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范及标准执行
第二章 城市建设用地2
1、城市用地分类2
1、本市的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共分 10 大类、45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