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预案与放射性物资泄漏应急救援预案汇编放射性物质泄漏应急预案1.1 编制目的为了保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在从事辐射作业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作出正确防护和处理,减少辐射事故对人员的损害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376 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24]11 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 1 页 共 27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4)《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24]508 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74 号)《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49 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1 号)《关于 γ 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要求》(环发[2024]8 号)《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24)《γ 射线探伤机》(GB/T14058-93)《工业 γ 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24)《工作场所有害职业接触限值》(GBZ2-202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24〕47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24 版)1.3 适用范围1.3.1 本预案适用于我厂 2×660MW 机组范围内用于对工业设备进行射线检测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发生意外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1.3.2 本预案适用于本厂范围的无损检测工作中涉及 γ 射线源运输、保管、使用等环节。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