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与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汇编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今年是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年”,也是福建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莆政办〔2024〕68 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2024〕9 号)要求,为深化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科学进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理念,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深化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防控安全责任事故,努力构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稳定、有序、法律规范、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 60 周年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化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促进学校安全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学校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责任范围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并对可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县区(管委会)所辖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治理进行督查指导;县区(管委会)第 1 页 共 1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教育局(事务办)负责辖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本地区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信息的统计报送
各级各类学校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仔细履行职责,彻底治理隐患,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治理重点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和各学校要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