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重 庆 市 三 峡 库 区 三 期 地 质 灾 害治 理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验 收 及 项 目 验 收 实 施 细 则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切 实 做 好 重 庆 市 三 峡 库 区 三 期 地质 灾 害 治 理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验 收 及 项 目 验 收 工 作 ,依 据 《 三 峡 库 区 地 质 灾 害 治 理 工 程 竣 工 施 工 质 量验 收 办 法 ( 修 订 ) 》 ( 三 峡 地 防 办 [2006]34 号 ) 、《 重 庆 市 三 峡 库 区 三 期 地 质 灾 害 工 程 治 理 项 目 管理 实 施 办 法 》 ( 渝 办 [2005]75 号 ) , 制 定 本 实 施 细则 。第 二 条 经 国 家 批 准 实 施 的 重 庆 市 三 峡 库 区三 期 地 质 灾 害 治 理 工 程 ( 以 下 简 称 三 期 地 灾 治 理 工程 ) 适 用 本 实 施 细 则 。 高 切 坡 防 护 项 目 除 外 。第 三 条 三 期 地 灾 治 理 工 程 验 收 , 以 国 家 批准 的 治 理 工 程 项 目 为 单 位 。第 四 条 竣 工 质 量 验 收 是 指 项 目 业 主 依 据《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条 例 》 等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按 照 有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审 查 的 有 效 施 工 图 设 计( 包 括 经 批 准 的 设 计 变 更 文 件 ) , 根 据 项 目 业 主与 勘 查 、 设 计 、 施 工 、 监 理 等 单 位 签 定 的 合 同 ,组 织 各 参 建 单 位 及 有 关 专 家 , 在 质 量 监 督 单 位 的监 督 下 , 对 治 理 工 程 建 设 全 过 程 及 每 个 阶 段 、 每个 部 位 ( 包 括 隐 蔽 工 程 和 建 筑 材 料 等 ) 质 量 按 有关 规 定 进 行 评 定 验 收 , 是 法 定 的 工 程 建 设 程 序 。三 期 地 灾 治 理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验 收 由 项 目 业 主负 责 , 项 目 业 主 及 各 参 建 单 位 对 工 程 质 量 及 验 收结 论 终 身 负 责 。第 五 条 三 期 地 灾 治 理 工 程 竣 工 质 量 验 收 ,分 叁 个 阶 段 进 行 。三 期 地 灾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