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房建工程 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确保河北省大广公路固安(京冀界)至深州段高速公路房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本项目既定目标的实现,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项目房建工程从事建设活动的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创建标准化工地。第四条:承包人项目部依据(监理单位参照)本细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驻地办的实施方案经总监办审查后,直接报筹建处。承包人的实施方案报驻地监理审查,最终由总监审查后报筹建处。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不低于筹建处规定标准。第五条: 创建标准化工地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文明施工考核内容:第一阶段:承包人办公、生活设施建设阶段。第二阶段:施工现场建设阶段。第三阶段:工程全面开工后的维护、保持阶段。第六条:承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检查验收达不到本细则及合同规定要求,筹建处将拒绝支付承包人驻地建设及其它临建工程费用,直至达到本细则及合同的规定为止。第七条: 项目部、分部建设标准一、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要单独设置,办公室不得兼做宿舍,所有房屋采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外墙抹灰、涂料)。1、项目部设置以下办公室: 项目经理室、总工(技术负责人)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财务室、工程部、质检部、合同部、档案室、综合办公室等。各办公室在门口设明显标示牌。2、对项目部及各科室规模、内部布置的具体要求:项目部:安装旗杆 3 根,旗杆为不锈钢材质,高度为 7-9 米,旗杆基座采用红色大理石贴面,设在项目部大门中心线上醒目位置,旗杆悬挂国旗(4 号国旗)、彩旗(有承包人公司标志)、彩旗(有筹建处徽标),两彩旗大小要比国旗小一号,在基座周围设置不小于 10-15㎡的花坛,项目部大门宽度不小于 4m。 项目部与施工区、生产人员生活区完全隔开,要有独立排水设施,并且要与相邻水系相连接,保证排水畅通。各科室规模及要求:项目经理室不小于 30㎡,铺设 600*600 地砖,并应有不少于 6 人的招待沙发或座椅;总工室不小于 20㎡,铺设 600*600 地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