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须知(1)请各位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不含免试推荐生)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以前,向我院提交“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名表(附表 1)”一份(含考生个人情况、报考专业、拟报考研究方向和导师、拟选考的复试科目等,外地考生可将“报名表”通过 Email 发至 qwang518 @buaa.edu.cn ,本校考生或北京考生可将“报名表”直接交给北航教学区三号楼 123 办公室研究生教学秘书)。(2)根据本通知要求,请各位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不含免试推荐生)于 2006 年 3 月 22 日下午 2:00~4:00 到北航教学区三号楼 216 会议室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须交验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成绩单原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通过者,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3)请各位考生(含统考生、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不含免试推荐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我院组织的“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照考生事先选定的复试科目由学院统一组织,“面试”按考生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委托学院下属的系(所)组织。(4)“面试”过程中,每位考生填写“复试情况调查表”一份,然后向复试组报告相关内容,并回答提问(复试结束后,由复试组交学院保存);“面试”过程中,加试“外语听力和口语”;(5)“复试”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算,专业综合知识(笔试)占50%,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占 20%,逻辑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占20%,外语听力占 5%,外语口语占 5%。(6)“复试”合格的考生发体检表、化验单、政审表、调档函、自筹经费协议书、定向(委培)协议书等。免试推荐生的体检、政审及录取办法另行通知。(7)我院规定的“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时间为:2006 年 3 月 22 日~3 月 25 日。其中,“笔试”时间为:2006 年 3 月23 日上午 8:00~9:50;“笔试”地点为:北航教学区 主 M 20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合格的考生 3 月 25 日到校医院体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06 年 3 月 13 日附表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0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