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用塑料管安全性能检验规范MT 181-88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1988-04-14 批准 1988-06-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输送物料用塑料管的阻燃性能,导电性能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检验程序和标志
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输送物料用塑料管制品
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内容
2 技术要求2
1 阻燃性能要求2
1 试件按本规范第 3 章的方法作火焰燃烧试验时,当酒精喷灯燃烧器移走后,每组 6 条试件的火焰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大于 3 s,其中任何一条试件的火焰续燃时间不得大于 10s
2 试件按本规范第 3 章的方法作火焰燃烧试验时,当酒精喷灯燃烧器移走后,每组 6 条试件的火星燃烧时间的算术平均值不得大于 20 s,其中任何一条试件的火星续燃时间不得大于 60s
注:如果一组 6 条试件中仅有一条不符合阻燃性能要求,可再取一组12 条试件进行复试,但第二组试件的燃烧试验应全部符合阻燃性能要求
2 导电性能要求(表面电阻值规定)试件按本规范第 4 章的方法作导电性能试验时,对于煤矿井下用各种不同用途的塑料管,其所测试试件内外壁表面电阻值必须满足:a
排水,给水用管:其管外壁表面电阻值不得大于 1×109Ω;b
正压风用管:其管外壁表面电阻值不得大于 1×108Ω;c
喷浆用管:其管内,外壁表面电阻值不得大于 l×108Ω;d
负 压 风 及 抽 放 瓦 斯 用 管 : 管 内 , 外 管 表 面 电 阻 值 不 得 大 于1×106Ω
3 酒精喷灯火焰燃烧试验3
1 试验原理将试件置于酒精喷灯燃烧器的火焰之上,按规定时间燃烧后,移开酒精喷灯燃烧器,测定被测试件的火焰或火星燃烧时间
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每一条试件的变化情况,直至试件上或滴落物上任何火焰或火星燃烧均熄灭为止
2 试验装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