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计安全规范指引中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31 日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常规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第三章 特殊场景勘察作业安全生产规范指引第四章 通信机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五章 通信电源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六章 通信室外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七章 通信管线设计安全责任规范指引第八章 设计文件中安全生产的相关说明附录:通信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文摘录通信设计安全规范指引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服”)下属各设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顺利实施,加强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中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范指引。第一条本规范指引编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规范等。第二条 该规范指引文件归属于中通服安全制度建设工作,系诸项安全规范指引文件之一,为通信勘察设计工作提供规范指引。第三条 各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其设计安全性负责。 第四条 通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应保障自身安全生产,包括人身安全、设备设施财产安全、以及运行环境安全等。同时由于设计工作的先导性作用,应保障设计结果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性标准,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维护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维护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须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必要指导意见。通信工程勘察和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通信网络安全、相关单位核心利益的数据信息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第五条 各专业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循本安全规范指引,必须严格遵守各种相关通信工程设计规范,坚持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采取措施保障通信网络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设计人员人身的安全、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通信网络功能的正常发挥、通信工程的顺利实施,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六条 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勘察设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