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 GS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1、为统一标准,规范药品 GSP 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
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批发企业 GS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批发企业 GSP 认证检查项目共 132 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7 项,一般项目 95 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
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4、药品批发企业分支机构抽查比例 30%;一个分支机构不合格,视为一个严重缺陷
5、结果评定:项目结 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10%通过 GSP 认证010-30%限期 3 个月内整改后追踪检查≤2≤10%≤2>10%不通过 GSP 认证>20≥30%药品批发企业《GSP 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条款检 查 内 容*040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0501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
0502企业质量领导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060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机构下设质量管理组、质量验收组
0602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0603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0604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0605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括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0606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