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合同)在满足《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规定的基础上,各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签订)数据交换协议(合同)。甲方(提供方): 乙方(接收方): 丙方(青岛港信息中心): 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中心各方经充分友好交流,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于二○ 年 月 日签订青岛港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合同),各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同的标的:1、 注册和开户;2、 初装;3、 通讯;4、 增值服务;5、 广告服务;6、 信息处理;7、 应用开发;8、 查询;9、 EDI 单证制作;10、培训。二、合同内容:1、电子报文的名称: 2、电子报文代码标准: 3、电子报文格式: 4、电子报文的通讯环境: (1) 国际互联网(INTERNET)(2) 公共电话网络(PSTN);(3) 公共数据网络(PSDN); 5、电子报文的传递方式: (1) Email 方式;(2) WWW 方式; (3) FTP 方式;(4) 专网方式;6、电子报文的安全性: (1) 口令; (2) 回执; (3) 数字签名; (4) 报文加密; 7、电子报文传递的时间: (1) 7*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2) 5*24 小时不间断服务; (3) 白天 12 小时不间断服务; 8、电子报文存储的期限: (1)三个月内;(2)六个月内;(3)一年以内。 9、费收方式: (1) 不收费; (2) 按月结算; (3) 半年结算;(4) 年度结算。 10、商定的其它条款: 三、履行的协议:签署青岛港电子数据交换协议的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其权利和义务。1、甲方和乙方共享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1)甲方和乙方享有接受丙方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的权利,但必须按协议中所签定的要求进行。(2)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修改和变更数据元和电子报文的要求,但必须在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后进行。(3)甲方和乙方有权查询和提取存储在丙方的全部文件,但必需按协议中规定报文进行。(4)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安全保密及防止危险侵入的防范要求,但必须做好自身的防范措施。(5)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井制止未经授权的服务,但必须做到不接受未经授权服务的内容。2、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丙方有权将甲方和乙方所传递的报文在 EDI 中心上运作,保证报文内容不灭失、更改和毁灭。(2)丙方有权提出和制止甲方和乙方通过其它分组网络自行传递合同规定的报文。(3)丙方有权维护自身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