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台环整办〔2008〕48 号关于印发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椒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附件 1: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超标排放企业限期治理进度表附件 2: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进度表二 OO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有效消除恶臭,确保主城区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年度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化废气治理,有效遏制污染反弹,确保城区全年恶臭发生率低于 4%,9 月到 12月底的恶臭发生频次累计不超过 11 次,椒江一中监测点全年的恶臭发生率低于 19.67%。二、主要任务1、加强服务。继续开展对海正、东港、九州、海翔等企业的“一对一”帮扶,着力推进限期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启动并开展对 29 家企业的“一对一”帮扶,加快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组织 33 家化工企业赴仙居司太立药业考察,找出装备差距,明确每家企业的改进重点和整改内容。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主要培训企业管理层、环保操作人员的废气治理知识、废气设施规范操作规程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建立重点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市环保局“一对一”帮扶联络员作为相应企业的环保监督员,每周一天到帮扶企业开展工作。2、加快装备提升。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岩头化工区第二阶段废气深化整治意见》督促指导企业提升自身装备水平,改造、更新落后的生产装备和治理设施。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岩头化工区第二阶段废气深化整治考核办法》,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考核督查,并不定期的将考核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环保专项资金发放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根据《台州市溶剂回收车间确认暂行办法》,严格条件和程序,9 月份完成溶剂回收车间的确认工作。督促九洲、东港和海正药业废气深化整治试点工作,及时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召开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酵废气单罐处理改集中处理工程、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等离子法废气处理工程、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纤维回收甲苯工程的绩效评估会,总结废气治理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废气深化整治全面展开。3、强化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