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台环整办〔2008〕48 号关于印发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椒江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 1: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超标排放企业限期治理进度表附件 2: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进度表二 OO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废气深化整治,有效消除恶臭,确保主城区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年度工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化废气治理,有效遏制污染反弹,确保城区全年恶臭发生率低于 4%,9 月到 12月底的恶臭发生频次累计不超过 11 次,椒江一中监测点全年的恶臭发生率低于 19
二、主要任务1、加强服务
继续开展对海正、东港、九州、海翔等企业的“一对一”帮扶,着力推进限期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启动并开展对 29 家企业的“一对一”帮扶,加快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
组织 33 家化工企业赴仙居司太立药业考察,找出装备差距,明确每家企业的改进重点和整改内容
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主要培训企业管理层、环保操作人员的废气治理知识、废气设施规范操作规程和环保法律法规知识
建立重点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市环保局“一对一”帮扶联络员作为相应企业的环保监督员,每周一天到帮扶企业开展工作
2、加快装备提升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岩头化工区第二阶段废气深化整治意见》督促指导企业提升自身装备水平,改造、更新落后的生产装备和治理设施
根据《台州市椒江区外沙、岩头化工区第二阶段废气深化整治考核办法》,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考核督查,并不定期的将考核督查结果进行通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环保专项资金发放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