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卫生标准 GB 14944—199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增塑剂、填充剂、发泡剂等助剂加工成的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垫圈)(以下简称垫片),可用于汽水、啤酒、黄酒、蒸馏酒瓶盖及果酱等罐头的垫片(不得接触含油脂类食品);本标准也适用于生产此垫片的粒料。2 引用标准GB 4615 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 4803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5009.60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9681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3 技术要求3.1 聚氯乙烯树脂应符合 GB 4803 规定。3.2 助剂应符合 GB 9685 规定。3.3 感官指标3.3.1 粒料无机械杂质。3.3.2 垫片表面均匀,无裂纹。3.3.3 浸泡液(蒸馏水、4%乙酸、20%或 65%乙醇)无色、无异臭、无异味、无沉淀。3.4 理化指标3.4.1 垫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要求。3.4.2 粒料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要求。4 检验方法4.1 样品处理:每种浸泡液垫片样品不少于 20 只;粒料不少于 20g。4.1.1 垫片:能整片剥落的垫片,按每平方厘米加浸泡液 2mL 计算;不能整片剥落的垫片,取垫片边缘较厚的部分,将其剪成宽 0.3~0.5cm,长 1.5~2.5cm,称重,每克加 60mL 浸泡液,于 60℃保温30min。4.1.2 粒料:每克加 20mL 浸泡液,于 60℃保温 30min。4.2 高锰酸钾消耗量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方法按 GB 5009.60 第 3 章执行。4.3 蒸发残渣蒸发残渣按 GB 5009.60 第 4 章执行,其中粒料蒸发残渣结果以 100g 粒料中残渣的克数计算。4.4 重金属重金属按 GB 5009.60 第 5 章执行。4.5 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氯乙烯单体残留量按 GB 4615 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安美、顾振华、罗聪彪、刘翠英、张维兰。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