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文件名称: 密级:编号:版本:分发部门:执行日期:1. 目的树立强势终端品牌形象,加快终端建设步伐,明确达标终端政策
2. 范围所有**品牌代理商3. 正文 本阶段性终端建设主要选用三种适用政策标准:1)全国样板终端建设;2)客户自建样板终端;3)建设原终端形象等三种分别适用政策如下:1)全国样板终端建设公司原则上拟在全国特殊城市及省会城市共建 100 家样板终端,营业面积须在 30㎡以上
公司针对此终端提供免费平面设计及大力度终端道具支持
为妥善管理终端道具,客户须向公司支付终端道具押金 ,押金支付方式为:押金金额=终端道具总造价×50%;公司以道具总造价的 5%/年的折旧率来计算道具使用折旧费,核算金额直接从押金中逐年减扣——详细内容见《终端道具使用合同》
2)客户自建样板终端在 100 家样板终端以外的客户自行建设样板终端,公司将免费为其设计终端并发放终端形象制作光盘,由该客户自行建设制作,经公司验收合格后按 (客户自建样板终端适用政策标准)适用政策标准内,以产品形式发放补贴
客户自建样板终端适用政策标准分类标准特殊城市一级市场二级城市三级市场面积旗舰店30000 元20000 元10000 元/60㎡以上专卖店10000 元8000 元5000 元3000 元30㎡以上店中店8000 元5000 元3000 元3000 元20㎡以上形象专柜3000 元3000 元2000 元2000 元15㎡以上特许加盟店5000 元5000 元3000 元3000 元待定3)建设原终端形象新开发终端在二三级市场或新建终端的营业面积在 15㎡以下,终端客户可继续沿用原有终端道具支持政策,即公司将在(客户自建样板终端适用政策标准)适用政策标准内,免费为其设计终端和发放原终端道具(单面柜、收银台、展架等)
4)适用政策执行时限**终端目标分解详析表序号地区地区状态人口(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