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不同类型物业的管理第一节 居住物业的管理一、居住物业的含义及分类(一)居住物业的含义 居住物业有时也称为住宅物业,它满足人类遮风避雨的基本需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空间和必要的条件,是人们最重要的生活资料
包括私人拥有以及政府和机构拥有的所有的住宅,是我们国家传统意义上的公有住宅和私有住宅的统称
是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最大市场
(二)居住物业的分类 居住物业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产权的性质可以分成公有住宅和私人住宅; 按照层高可以分成平房、多层、高层、超高层; 按照住宅居住的户数可以分成独户住宅和多户住宅
下面着重介绍一下独户住宅和多户住宅:(1)独户住宅(single-family home)
不管是独立式别墅、半独立式别墅,还是排屋,都指的是由一户拥有自己独立占用的土地以及屋顶
一般来说,除了大规模的别墅群,独户式住宅不需要专业的物业管理,而往往由业主自己进行直接管理
(2)多户住宅(multifamily residences)
多户住宅的出现是由于土地与建造成本的不断上升,以及建筑技术的进步而引起的
由于多户住宅在设计和土地利用上的经济合理性,使得单元住户的建造成本较低
在国外,一般 2~6 个单元的小型多层住宅经常由业主自行管理,而大多数大型的高层住宅和多层住宅小区则是由专业人员代替业主进行管理
多户住宅从占有权来说,可以是由一个业主拥有整个物业,也可以是由多个业主共同拥有的合作物业和共管式(区分所有式)物业
合作物业: 指物业的业主以合作的形式购买或建造整个物业,从而共同拥有全部物业的所有权
业主占有物业的某个单元是通过特定的约定来占有,而不是拥有某单元的所有权
他的权益可看作动产,且每个单元的业主要按比例支付合作物业的费用,包括偿还贷款、支付房地产税、维修费及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共管式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