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业筹备总攻略一、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1 总则1.1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扩张中物业的品牌能够得到保持和提升,物业公司重视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的组建工作,为保证组建工作的有序进行,物业总部各主管职能部门必须按本手册及其支持文件规定做好各项组建工作,并在项目开发进度计划中应具体明确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的组建的节点时间和责任人员。1.2 物业总部各主管职能部门对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的组建必须保证相关物业人员能够及时地参与项目前期的物业介入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方案制订的时间要求。2 相关职责界定2.1 物业公司区域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物业总部管理部、行政部负责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过程的具体操作,区域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对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全面负责。2.2 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计划,并由物业管理部监督执行。2.3 物业总部管理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物业总经理负责审批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的组建工作计划。3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3.1 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招聘3.1.1 一般情况下,新开发项目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应着手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主任的招聘,并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完成。3.1.2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主任的招聘面试工作由总部行政人力资源部和物业总部物业管理部共同完成。3.1.3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主任由项目所在区域分公司申请,报物业总部审批。3.1.4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主任到位后,根据项目规划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招聘主要工作人员,组建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3.2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计划3.2.1 在区域分公司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物业总部管理部的指导和监控下,物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提出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计划(含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前期物业服务工作方案。以上两个方案必须在项目开盘前 3 个月报送区域分公司、物业总公司审核,物业总经理批准,并报物业管理部备案。3.2.2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工作计划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三个部分:物业服务中心组建方案、组建工作进度安排、开办费用测算等。3.2.3 物业服务中心(筹备处)组建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公司名称;b) 成立的时间;c) 办公地点;d) 注册资金;e) 法人代表;f) 股东授权;g) 股权分配;h) 公司章程;i) 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j) 物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