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黑龙江省青黄贮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一、 指导思想为了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千万吨奶工程,和落实《黑龙江人民政府关乳业持续发展的专题会议》精神,调动广大牧牧民发展青黄贮饲料生产的积极性,按照《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法》制定本方案
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牧民购买牧机自主权,引导牧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牧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牧民购买和使用牧机具的积极性,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全省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一)调动牧民购买牧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牧民购买牧业机械能力,扩大牧户直接受益范围,促进牧民增收
(二)促进牧业机械装备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提高优势畜产品集中产区机械装备水平,提高畜牧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畜牧业
(三)提高养殖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一)促进牧机产品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牧业机械
(二)充分尊重牧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三)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四)为了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省内畜牧机械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我省牧业机械研发、制造能力,对省内生产的地方产品在国补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县地方财政可以叠加 10%进行补贴
对购买行走式青贮机械,需要配备动力拖拉机才能正常工作的,在购买青贮机械情况下实行一个产品和一个配套动力双向补贴
四、实施范围及规模按照突出重点与兼顾特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本批购机补贴资金控制规模
补贴资金应向养牛养羊大县、龙头企业建立的养殖基地,养殖大场大户适当倾斜
五、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本批补贴机具种类包括青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