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实践与思考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开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以**职业学院为首的9个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广西、海南、浙江、广东、江苏等省份也先后创办了典型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或二级学院,迈出了职业教育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步伐
但是,纵观全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并没有得到广泛开展,各地教育部门及高职院校采取观望态度的居多
笔者前往山东河北、四川、浙江等省份,主要调研了**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深入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办学特征、改革成效、主要问题及成功经验等
这五所高职院校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反映了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共性问题以及迫切需求,为我们探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及借鉴样本
一、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基本特征混合所有制办学指的是公有与非公有资本以产权结合为基础所形成的新型办学制度和治理结构
不同性质的产权主体以资本、技术、人才等不同要素资源共同参与办学
与传统的办学方式相比,混合所有制办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多元主体融合,这也是其本质属性
在多元主体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了多元混合的治理结构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一体化的办学模式
(一)多元主体融合的办学机制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将不同性质、不同门类、不同行业的主体融合起来共同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政府、行业协会联合办学,充分发挥不同办学主体的优势与能力
**职业学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山海模式”,地方政府与三家社会企业采用股份制的形式合作办学,实现动态股权合理流转变更,并且开创性提出“大混套小混”的新理念,即完善院校整体混合的制度体系的同时,深化混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