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公文 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为了加快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根据区教育局和教师学校有关继续教育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校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一、考核条件1、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团结合作;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2、教育工作根据学校教育工作的需要, 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 并寓德育于学科教
教育工作实绩显著
3、教学工作(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2)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应达到校领先水平,参加区级调测,成绩名列同类学校中上游水平;(3)积极投身新课程改革,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充实教学内容; 具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设计能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4)每学期承担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1 节以上;4、教科研工作与现代教育技术运用(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认真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开展教学专题研究
每年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 篇,或在区级及以上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
(2)组织或参与教科研课题研究,在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3)取得现代教育技术考试合格证,并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具备制作课件的能力
建立自己的网页或网志, 并经常发表自己的教育随笔和教学反思
5、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师徒结对”等活动,并有确实可行的培养指导计划和培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