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可编辑可修改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教基〔 XX〕26 号) 、《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学〔 2011〕4 号) 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川教〔2011〕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原则(一)发展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突出评价的激励与导向功能,充分肯定和鼓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步,使评价过程成为发现和发展学生潜能、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和建立自信的教育过程
(二)科学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建立合理、公正、透明、便于操作的工作程序,采取以学生自评、互评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三)全面性原则v1
0 可编辑可修改2 综合素质评价要对学生发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做到阶段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基础性发展目标
我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指标按照《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附件1)执行
具体的评价标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
三、评价方式及结果呈现(一)评价方式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学生自评和互评为主,教师、家长参与
教师要全程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开展评价,促进学生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使评价过程民主、真实、和谐;家长要积极参与评价过程,公正客观评价自己的孩子
学生成长记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