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第四高级中学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班级、学生管理条例(试行)为加强学生选课走班教学的班级、学生管理,使在选课走班教学中规范学生的行为,创设良好的班级氛围,从而保证选课走班教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班级管理第一条: 选课走班教学班(以下简称教学班)实行课程教师负责制
课程教师由教学班的任课教师担任, 担任几个班的课程教学, 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的课程教师
课程教师是教学班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纪律、财产、卫生与安全等工作
第二条: 课程教师应根据学校教学班安排,在第一讲之前组建班委会, 根据需要确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课代表、小组长、电教员等,并明确班委会人员相关职责; 根据教学班学生数, 安排好学生座位, 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做好学生每节课点名工作;经常与行政班班主任和导师联系了解和反馈学生思想、学习、行为等情况
班委会人员相关职责:班长职责:协助课程教师做好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协助课程教师考勤,对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学生进行登记, 并填好请假单, 每节课后交课程教师;督促本班同学按照规定的座位住好,提前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副班长职责:协助班长做好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班以外教室卫生工作、公物检查,如有公物损坏或缺失, 应及时填好公物损坏或缺失报送单,交后勤服务部;课后负责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学习委员职责:配合课程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组织同学开展自主学习,负责学习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向课程教师提出合理化建议
课代表职责:配合课程教师做好教学工作,组织同学开展本学科自主学习,负责同学作业收交和分发, 按照课程教师要求及时把作业上交,同时做好缺交作业同学的登记工作
小组长职责:教学班以原行政班建立若干小组,确定小组长
负责收交本组同学作业,并及时交课代表,对欠交作业的同学及时进行催交,如仍不完成,应及时把名单告知课代表; 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