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县域镇村规划发展思路一、发展总体思路(一)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发展。(二)协调区域协调、城乡协调、产业协调、经济社会协调。(三)共享公共设施、基础设施按片区统筹、共享。(四)特色地方特色,乡镇特色,村庄特色。二、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等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三、长沙市镇规划编制要求规划内容: 编制乡镇规划一般分为镇域城乡一体化规划、镇区与村庄建设规划两个阶段。镇域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对镇(乡)域范围内村镇体系及重要项目的整体布置。镇区与村庄建设规划是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镇(乡)区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规划目的: 编制乡镇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发展。规划原则: 应坚持“城乡统筹、特色鲜明、产业支撑、配套完善、生态优越、生活便利、节约用地”的规划原则,实现宁乡县域城乡统筹、集约发展,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四、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要求指导思想: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会全民协调发展。规划原则: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规定。编制村庄规划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以乡(镇)域规划为指导,与其他规划及相关部门相协调。坚持“多规合一”思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市)城乡一体化与村庄布局规划等相衔接。编制村庄规划应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推进农村人口、产业、资源、环境、空间等各项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突出当地特色,统筹城乡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工业集中布局、土地规模经营;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整合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