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学校职业培训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1、教职工考勤制度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一)考勤的内容包括对处室工作人员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任课老师上课、辅导时间到位情况,集体备课、集体活动参加与否的考核和记载
(二)处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既坚持工作人员本人签到、退签(禁止代签)又坚持上班时间巡视、检查制度;任课老师的考勤由值班领导负责实施
(三)尽快建立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考勤工作效率
二、请假(一)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三天以内,组长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请假三天以上,组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校长审批
(二)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持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办法与事假同
(三)婚假 15 天(包括星期天)
凡领到准生证的晚育教职工(23 周岁以上),产假为半年
(四)教职工直系亲属或依靠其赡养的非直系亲属逝世,准于5 天假期处理丧事
外地教职工,酌情另给往返时间
(五)假期届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需延长假期,应办理续假手续
三、旷工及其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旷工;1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者;2
假期届满后未到岗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续假手续者;3
请假事由与实际情况不符者;4
虽然办理了请假、续假手续,但未得到领导批准擅离职守者;5
占用工作时间外出代课或搞其他营利活动者;6
虽在业余时间外出谋利而影响正常工作,师生反映强烈,不听劝阻者;7
学校集会、集体活动、劳动拒不参加者
(二)旷工处理1
任课老师缺课一节,按旷工一天计算,除扣发当天课时津贴外,另罚一节课的课时津贴,并给于批评教育
处室工作人员,签到、签退每缺一次,或让别人代签,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外,另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