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发包人(甲方):重庆市四面山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龙桥路楠竹林至三岔路口段还建工程施工承包的相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龙桥路楠竹林至三岔路口段还建工程1
2 工程地点:江津区柏林镇1
3 工程规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建设内容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五、合同价款5
1 合同暂定金额(大写):(¥元)(已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间接费、相关检验检测费(除特殊检测费外)、缺陷修复、管理费、规费、保险、利润、风险、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转运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行车行人干扰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2 竣工结算的计价原则: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结算价 =Σ [子项综合单价 *子项工程量]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同范围以外新增(减)及设计变更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税金
1、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以参建各方有效签证计量进行确认
2、子项综合单价:以承包人中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
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