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 工程名称: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江南村、里仁洞村、官堂村、南草堂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合同编号:设 计 证 书 等 级 :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合 同 订 立 地 点 : 广州市番禺区合 同 订 立 时 间 :年月日2 发包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江南村、里仁洞村、官堂村、南草堂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5]299 号)。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等。若未涉及的,应参照相应标准执行。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 合同书3.2 中标通知书3.3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3.4 技术规范3.5 报价函及其附件3.6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第四条设计要点3 4.1 本合同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4.2 工程规划特征、规模:番禺区市头村、江南村、里仁洞村、官堂村、南草堂村的农村污水进行梳理、整治和完善,服务范围面积约1.1 平方公里。4.3 本工程投资限额为:建安费 4100 万元,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突破此限额;且施工图预算以初步设计评审的概算来进行限额设计。4.4 本合同设计范围:番禺区市头村、江南村、里仁洞村、官堂村、南草堂村的农村污水治理。4.5 本合同设计内容:4.5.1 为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所需进行的工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见招标文件。4.5.2 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及各专业技术指导(包括调试运行),协助进行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技术文件编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