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浅析立法听证的和谐价值与浅议做好代表工作的重要性汇编浅析立法听证的和谐价值一、立法听证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群众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特征就是民主法治。民主是和谐社会的首要问题。和谐社会必定是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应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有一定的实现形式和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同样如此。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缺乏一定的实现形式和制度,造成民意表达渠道极不顺畅,社会主义民主往往无从体现。而立法听证的核心价值正是在于坚持立法的群众路线,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加,推动立法的民主化。社会主义社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体现人民的利益,立法机关,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设置目的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但假如民意没有表达的渠道,上述目的能否实现就很值得怀疑。现实立法中没有很好代表人民利益,甚至出现损害人民利益的立法腐败等现象并不罕见。立法听证不仅使人民群众直接参加立法过程,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且有助于他们了解和监督立法过程和立法决策,从而使立法能够更好地体现公众的利益、意志和智慧。而且,立法听证扩大了公民的有序政治参加,弥补了民主选举制度的不足,拓展了现有民主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因此,立法听证是地方人大在立法领域积极探究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加的新方式,是我国民主政治实践新的进展,体现了人民代议机关的人民性,保障了人民意志在立法中的体现。作为民主的具体实现形式,立法听证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保证了人民第 1 页 共 8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人民群众真正树立起主人翁的意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二、立法听证遵循公平正义程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开辟化解冲突的有效途径。公平和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准。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协调矛盾,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目前,我国正处在人均 GDP1000-3000美元的关键阶段,社会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革,一些长期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凸显,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假如各方面利益调整的好,就能进入黄金进展期,反之则会落入“拉美陷阱”,更谈不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利益的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