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液氨的运输和紧急处理方案与液氮系统泄漏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汇编液氨的运输和紧急处理方案氨是一种无色、刺激性气体,加压冷却可使之液化为液氨,临界温度为 132
4℃,临界压力是 11
3MPa,易溶于水、乙醚等,是一种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爆炸极限 15
4%,操作间最高允许浓度 30mg/m3
一、液氨的运输罐车是液氨的运输工具,必须仔细执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原劳动部颁发的《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条款
液氨罐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使用
(1)新制造的液氨罐车必须有材质分析、探伤检查、热处理、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等技术资料,并有合格证书,旧罐车应按期检查
(2)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进出口阀、手动放空阀、压力表经过校验并有铅封
(3)色别、标志必须清楚
(4)静电接地装置要完好
新安装或检修的液氨罐车首次使用,应用 N2 置换,主罐内氧气含量不大于 3%,或抽真空,使罐内真空度不低于 650mm 汞柱后方可弃液氨
罐车必须专用,不得混装
罐车必须定期检验
液氨罐车检验间隔是:每 6 年进行 1 次全面检验,每年进行 1 次年度检验
罐车检验合格证书应随车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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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
5%或 100kg 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 0
液氨罐车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检修制度、安全动火制度以及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液氨罐车的装运,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充装操作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防毒知识教育,能掌握防毒器具的性能,操作熟练并考核合格,否则禁止上岗操作
(2)充装必须称重,充装后应复检充装量,严禁超装
所用磅秤必须定期校验,保证计量准确
(3)液氨罐车的充装系数不得超过 0
52t/m/3,且不应超过车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