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村干部队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村干部选拔任用1.明确选拔原则和任职条件。村干部选拔任用应认真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村干部的任职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领导能力强,能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致力发展村级经济;群众公认度高,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文化水平比较高,新选拔的村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规范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选拔任用村干部,村党组织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积极试行“公推直选”;村委会选举探索实行一次性“直选”。大力提倡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除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会计外,鼓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委会成员按照规定程序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任免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要高度重视妇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每个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配备一名女干部。3.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一般而言,每个村都要保持2名以上后备干部。村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在35周岁以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各党(工)委要将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村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定期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安排挂职锻炼,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边育边用,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成长。二、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1.落实培训责任。将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区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区委组织部负责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区民政局负第1页共3页责村委会主任的培训,培训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镇街(园区)负责其他村干部的培训,培训经费由各镇街(园区)财政列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0天,其他村干部的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2.创新培训形式。按照“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办班、分散自学、实践锻炼、外出参观等形式,开展村干部任职资格、岗位素质、在职学历等培训。要有计划地聘请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对村干部开展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的培训,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3.整合培训资源。要科学整合区、镇街(园区)两级培训资源,加大对教育教学设施的投入,充分发挥镇街(园区)社区教育中心、镇街党校、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兴农示范基地等各类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培训效果。三、推进村干部目标考核1.强化目标管理。村党组织书记与镇街(园区)党(工)委签订任期和年度目标责任书,由各党(工)委统一考核管理;村民委员会主任制定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备案。村党组织书记要定期向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其他村干部也要根据分工,定期交流汇报工作。2.严格考核考察。村干部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结合。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党(工)委负责,采用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任期、年度考核以任期、年度目标为主,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其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突出实绩。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村干部选拔任用、报酬待遇相挂钩。3.完善奖惩措施。对素质优良、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村干部,要大力宣传、表彰,给予适当的物质、精神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创造条件鼓励其参加镇街(园第2页共3页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或采取“提职不挪位”的办法,按照有关规定选拔进镇街(园区)党政领导班子。对工作散漫、实绩不佳、群众评价差的村干部,要研究实施相应的教育、处置办法,必要时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