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与爆破事故应急预案汇编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预案为在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更具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栓江口电站场内交通工程民用爆炸物品再存储、运输
二、应急救援组自己购机职责(1)设立民用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由项目部总工、书记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部门人员组成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发布
(3)指挥部下设 5 个组○1 抢险救灾组:偶遇项目部安全技术部牵头,各施工队伍参加,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未爆炸的爆炸物进行排除和转移;扑救火灾;现场清理;抢救运送受伤人员等
○2 医疗抢救组:负责组织救辆和医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抢救
○3 警戒保卫组:由聚石公司安全员牵头,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进行交通管制
○4 后勤保障组:由项目部物资部牵头,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供应及其他后倾保障工作
第 1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 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施工队伍应立即报告项目部(联系电话:13980057599)
项目部立即报告马尔康县公安局,并在 24 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县公安局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量;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推断;事故救援处理的情况和实行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应立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