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F-2020-2604 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制 定 部 门 : [教 育 部 市 场 监 管 总 局 ] 2020 版 使用说明 一 、本 合 同 文 本 为 示 范 文 本 , 供 受 培 训 者 ( 学 员 ) 监 护人 与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之 间 签 订 培 训 合 同 时 参 照 使 用 , 双 方 当 事人 也 可 使 用 本 合 同 电 子 版 在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上 签 约
二 、合 同 双 方 当 事 人 在 签 约 之 前 应 当 仔 细 阅 读 本 合 同 内容 , 特 别 是 具 有 选 择 性 、补 充 性 、填 充 性 、修 改 性 的 内 容
三 、双 方 当 事 人 应 结 合 具 体 情 况 选 定 本 合 同 文 本 的 选 择性 条 款 ( 在 方 框 内 打 “√”, 以示 双 方 确认) , 空白行供 双方 当 事 人 自行约 定 或者 补 充 约 定
双 方 当 事 人 可 以对文 本 条款 的 内 容 进行修 改 、增补 或删除, 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 免除依法应 当 由校 外 培 训 机 构 承担的 责任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 未被 修 改 的 文 本 印 刷 文 字 视 为 双 方 同 意内 容
四 、本 合 同 文 本 中 涉 及 到 的 选 择 、填 写 内 容 以手 写 项 为优 先
五 、学 前 教 育 阶 段 培 训 机 构 可 参 考 本 示 范 文 本 制 定 符 合自身 特 点 的 合 同 文 本
六 、本 合 同 文 本 所 称 校 外 培 训 机 构 是 指 , 面 向 中 小 学 生开 展 非 学 历 其 他 文 化 教 育 培 训 的 培 训 机 构
合 同 签 订 前 , 培训 机 构 应 当 出 示 办 学 许 可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