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 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 0 1 1 年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 0 0 9 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 0 1 1 年版)》(下称《目录》)
一、分类指导 《目录》分为优先鼓励发展类、区域集聚发展类、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四类
不属于上述四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一)优先鼓励发展类
优先鼓励发展类是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优先发展和扶持发展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主要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产业、现代农业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产业等6 大类产业的3 1 7 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优先鼓励发展类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参照《目录》的行业准入标准进行核准或备案,引导产业向重点鼓励区域集聚发展
产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科技经费、技改资金、用地指标等各类政策要给予该类项目倾斜扶持
(二)区域集聚发展类
区域集聚发展类是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基础,为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新建和扩建项目进入指定区域、产业园(区)集聚发展的技术、装备及产品
重点鼓励发展市场占有率高,在我市业已形成一定比较优势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主要包括电气机械及金属制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及灯饰照明、食品饮料、家居家具、住宿餐饮、房地产、旅游、农林业等9 大类行业的7 5 个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区域集聚发展类的投资项目,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投资管理规定,依据《目录》行业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