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理论 1960 年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tephen Hymer)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率先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首次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
垄断优势理论是由麻省理工学院C·P·金德贝格在70 年代对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补充和发展
它是一种阐明当代跨国公司在海外 投资具有垄断优势的理论
此理论认为,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应从“垄断优势”着眼
鉴于海默和金德尔伯格对该理论均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时又将该理论称为“海默-金德伯格传统”(H—K Tradition)
一、产生背景 20 世纪50 年代以后,美国跨国公司呈如火如荼迅速发展之势,利润差异论的局限性暴露无疑,因而迫切需要具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出现
二、主要思想 市场的不完全性是对外直接投资的根本原因,同时跨国公司的垄断优势是对外直接投资获利的条件
1、市场具有不完全性 不完全性产生于四个方面: (1)产品市场不完全
这主要与商品特异、商标、特殊的市场技能或价格联盟等因素有关; (2)生产要素市场的不完全
这主要是特殊的管理技能、在资本市场上的便利及受专利制度保护的技术差异等原因造成的; (3)规模经济引起的市场不完全; (4)由于政府的有关税收、关税、利率和汇率等政策原因造成的市场不完全
2、垄断优势 (1)市场垄断优势
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
(2)生产垄断优势
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
(3)规模经济优势
即通过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在供、产、销各环节的衔接上提高效率
(4)政府的课税、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产生的市场进入或退出障碍,导致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其垄断优势
(5) 信息与网络优势
三、垄断优势理论的结论 1、原因分析:在东道国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可利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