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
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
预防为主; 2
及时预警; 3
协调有序; 4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具体包括: 1
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
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
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
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
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
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四、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保安人员等
五、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
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心理辅导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1
心理危机发生后,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领导
主管领导通知心理辅导老师等相关人员到达现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