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相关规章制度滑县妇幼保健院目录1、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2、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3、 各项技术操作诊疗常规4、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5、 仪器管理及矫正制度6、 试剂材料管理制度7、 标本管理制度8、 追踪监测制度9、 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制度10、可疑阳性病例转会诊制度11、患者知情同意制度12、病案管理制度13、生物安全制度14、患者突然晕厥的应急预案15、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3 产前筛查工作制度1、严格执行《产前筛查技术规范》,提高产前筛查质量,严格组织管理,规范筛查流程
2、产前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设有产前筛查中心,与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工作联系 (转诊) ,保证筛查阳性病例在知情选择的前提下及时得到必要的产前诊断
3、详细告知筛查技术局限性和结果的不确定性,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选择、孕妇自愿
4、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由遗传咨询人员解释筛查结果,并向其介绍进一步检查或诊断的方法, 阳性结果的处理由孕妇或家属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先天缺陷儿的出生
5、高风险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宜≥80%,采血机构不得超越许可范围,擅自从事产前诊断技术
对高风险病例, 在未进行产前诊断前, 不能为孕妇做终止妊娠的处理
6、采血机构负责产前筛查高风险病例的转诊,产前诊断机构对孕22 周内进行筛查高风险病例的后续诊断
7、采血机构确保对象产前筛查资料的完整性,做好阳性病例的追踪随访和记录,尊重孕妇的隐私权,对实施产前筛查的所有病例均应予以保密
8、产前筛查管理中心做好全县采血机构的培训指导、结果反馈、质量控制、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等
4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 应具备从事产前筛查技术要求的资质和相应条件、专业能力和经验, 熟悉产前筛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严格按照有关各专业流程和方案工作
非本机构人员不得在本机构从事产前筛查技术;2、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