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分公司员工手册:人事条例【物业管理经验分享】第四章人事条例一、员工调职1
1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将员工从一部门调整至另一部门,或从某一工作岗位调整至另一工作岗位
此种调职为临时性或永久性
调职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员工不得借口推辞
2 同一部门内的调职,由部门主管视工作需要安排,不同部门之间的调动须经两部门主管同意,报公司经理批准
调动须呈有关部门备案
3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须按要求办妥移交手续,履就新职,不得借故延误
4 员工薪酬因调动职务岗位不同而重新核定
二、员工的升职升职主要是公司根据员工的业务水平、工作表现、品德、学识而定
决定员工升职的考评除了部门主管、公司经理、还有同事的评价、其它部门的评价、客户的评价
三、续签合同员工合同期满后,公司将视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续签或不续签,并以书面形式于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
四、终止合同4
1 员工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须提前十五日向所属部门主管递交《辞职申请书》,各部门主管接到辞呈后,请连同部门意见一起在三天内知会公司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才能按《员工离职手续签批表》办理辞职手续;对不办辞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连续旷工两天内,每天扣罚工资 100 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按除名处理,终止劳动合同,并收回签订的劳动合同
主管以下人员无权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
2 若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管理方针有变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制度裁员
五、除名、辞退5
1 辞退员工由公司经理决定
员工在接到通知被辞退时,应在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
2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员工将被辞退: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的因公司机构调整无适合安排的不能适应公司进展要求,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与公司行为准则、企业理念不相适应者未尽事宜,按劳动合书上的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