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物业管理经验分享】物业小区管理处物资采购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管理处对物资采购的管理,采购资金合理周转,提高工作效率,使物资采购过程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1
物资采购的申请:1
物资采购申请有三种:1
每月由仓管员根据仓库中受用物资消耗情况,填写的《物资申请单》;1
由各部门主管根据经理安排的整改计划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单价在 2000 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须附《物资申请报告》;1
工作人员因处理突发事件所需材料,填写的《物资申请单》;1
仓管员填写的常用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必须于每月 25 日前报采购员处,整改项目及突发事件所需物资的《物资申请单》可随报采购员;1
各部门填报的《物资申请单》上必须写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及需要时间
物资采购申请的批准:2
采购员在收到由管理处经理审批过的《物资申请单》方可予以采购;2
单价在 2000 元以上的资产或设备及配件,将《物资申请单》报告递交公司人事行政管理部审核,按体系要求的审批权限审批后方可采购;2
若属紧急采购,经理不在时,须与经理联系同意后,先行采购之后填补《物资申请单》说明购买原因,由经理审批
物资的采购:3
A 类物资必须到公司指定供应商处采购;3
B 类物资的采购应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3
单品种商品采购资金达 1000 元以上的,不能使用现金,必须使用转帐支票支付
物资采购申请在获得经理批准之后,采购员必须在一周内完成采购任务,紧急采购需当天完成,物资采购均由专职人员执行,非专职人员采购的物资,原则上将不予报销;3
采购员应以供应商所售商品的质量、品牌、规格、价格进行详细的了解,与《物资申请单》上该商品的质量要求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