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XX县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和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0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自2008年开始,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评议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三、评议主要内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规范管理情况;学校规范收费情况;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四、评议方式方法全县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采取问卷调查、检查暗访、汇总分析等形式进行,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议与整改相结合,切实保证民主评议质量。第1页共19页(一)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每项内容评价包括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参评对象以学生、学生家长等为主,发放问卷调查表,学生一般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5%;学生家长应有各年级代表,按在校生15%掌握。(二)检查暗访县教育局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行风评议内容和平时群众信访举报,通过询问、实地检查、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调阅有关账目、资料等方式进行跟踪检查暗访,并将群众举报情况和暗访情况纳入考核之中。(三)汇总分析县教育局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对问卷调查、检查暗访和平时了解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有关数据分析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找出学校在教育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个别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化整改措施,确保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质量。五、评议步骤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接受评议、落实整改四个阶段。(一)宣传发动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2、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全县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当地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将评议内容向社会公开,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4、拓宽渠道,接受监督。各单位要向社会发出征求意见的第2页共19页公告,公布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开辟专栏,拓宽渠道,广泛征求意见。(二)自查自评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评议内容、标准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发现问题认真解决。可通过“学校开放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学生家长、设立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意见箱等,收集对本校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找准本校在教育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抓好整改,保证自评质量。(三)接受评议各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议。评议工作通过听取学校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检查暗访、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各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做好评议工作。(四)落实整改各单位要针对在自查自评和接受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能及时解决的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