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XX县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教委、中学,县直各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和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0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自2008年开始,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着力解决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收费和招生考试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议对象全县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评议主要内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规范管理情况;学校规范收费情况;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
四、评议方式方法全县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采取问卷调查、检查暗访、汇总分析等形式进行,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议与整改相结合,切实保证民主评议质量
第1页共19页(一)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每项内容评价包括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项
参评对象以学生、学生家长等为主,发放问卷调查表,学生一般不少于在校学生总数的15%;学生家长应有各年级代表,按在校生15%掌握
(二)检查暗访县教育局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行风评议内容和平时群众信访举报,通过询问、实地检查、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调阅有关账目、资料等方式进行跟踪检查暗访,并将群众举报情况和暗访情况纳入考核之中
(三)汇总分析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