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盐务局碘盐试点通告与盐场表彰会的讲话汇编盐务局碘盐试点通告一、工作内容与方法(一)项目选点选择镇作为本项目观察镇
(二)基线调查在镇中心小学随机抽取 210 名 8-10 周岁学生(8、9、10 周岁的学生各 70 名,男女各半)采集尿样及其家中盐样,检测尿碘浓度和盐碘含量,选择其中 30 户家庭检测人均每日食盐食用量;抽取 50 名孕妇采集尿样及其家中盐样,检测尿碘浓度及盐碘含量,如镇孕妇不足 50名时,可从临近镇补足
(三)检测方法1、根据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方法(WS/T107-XX),测定尿碘浓度
2、采纳直接滴定法检测盐碘含量
川盐及其他强化食用盐采纳仲裁法(GB/T13025
7-1999)检测盐碘含量
3、采纳三日称量法测量人均每日食盐食用量(精确到 0
(四)干预措施由区盐务分局在基线调查后将我区市场流通与库存的旧标准碘盐全部置换为 25mg/kg 碘盐
(五)项目督导项目执行期间,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我区开展现场督导
重点督导我区市场流通和库存旧标准碘盐的置换情况,以及方案执行的一致性、样本采集与抽样方法的法律规范性、检测技术的准确性、资料收集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
(六)项目评估第 1 页 共 1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在干预措施落实的第 3、6 个月时,开展两次阶段评估,在第 9 个月时开展终期评估
每次评估将比对基线调查同数量的 8-10 岁学生、孕妇尿碘浓度、盐碘含量指标等
每次评估后,将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撰写评估报告
二、质量控制(一)区疾控中心、中心卫生院等相关单位所有现场调查人员应当接受统一培训
(二)指定专人组织现场调查、样品收集登记、表格填写等工作
(三)采集尿样时应使用带螺旋帽的干净聚乙烯塑料容器,样品量不得少于 5ml
常温下可保存 7 天,4℃~8℃可保存 1 个月
采集的尿样、盐样不得混放,不得同时同人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