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检疫执法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在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我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2011 年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于 5 月上旬至 8 月中旬进行。这次专项行动分二块进行:一是加工企业和流通领域检疫检查,二是林木种苗生产单位检疫检查。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完善了木材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木材台帐制度、松材线虫病防范责任书制度,提高了种苗产地检疫和造林苗检疫意识,健全了种苗花卉调运检疫签证制度。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全县松材线虫病防范意识有了较大提高,林业检疫法制意识得到普遍加强和普及,木材流通管理和检疫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地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生态安全。 一、加工企业和木材流通领域检疫执法检查 1、准备启动阶段。5 月,根据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局领导召集森防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会议,部署我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落实人员,明确重点,并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制订出台了县“保护生态、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检疫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由森防检疫站为主、相关科室配合进行。 2、执法检查阶段。5-8 月,共调查登记木材经营加工企业49 家,进行 8 次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 27 人次,检查经营加工企业 49 家,发放各种宣传资料 49 份;检查松木及其制品8386.9 立方米、杉木 1004.3 立方米。检查中发现有二家电缆盘利用企业,现场检查电缆盘 450 只,其中供电局物流中心提供检疫证 1 张(2 车。 3、检疫监管 1 涉木企业登记:据统计,我县共核发木竹经营核准证 150 多家,涉及松木及其制品经营、加工、利用企业 80 多家,这次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检查 49 家。检查中发现,受木材原材料第 1 页 共 2 页紧缺影响,部分企业关停倒闭;在已检查的加工企业中,大部分生产也并不正常。 2 检疫台帐制度。2007 年开始,我县就要求企业建立检疫台帐制度。从今年检查看,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检疫台帐,检查49 家,建立台帐 35 家,但不完整、不规范。分析原因,一是我县大多数木材加工企业规模小,业主文化程度低;二是建立检疫台帐后,缺少正常化监督检查,业主缺乏自觉性。 3 木材产地检疫和复检制度:我县规定:对县内采伐的松木,实行采伐山场或堆放场地现场检疫;对外地调入的松木,则实行复检制度;检疫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