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企业减负工作总结 2018 年 1-9 月,稳岗补贴发放 100 家企业 141.94 万元;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发放 57 笔 1704 万元;落实创业贷款贴息 57 笔96.33 万元。 主要做法: (1)实行用人单位稳岗政策。对县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给予稳岗补贴,1-9 月为全县 100 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141.94 万元。同时,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用人单位企业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018 年拨付社保补贴 387.73 万元。合计为企业降低人力成本约529.67 万元。 (2)加大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对我县企业在岗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36 个月(含)以上的,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的时间为准)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 1000 元、1500 元、2000 元、2500 元及 3000 元。上半年共发放 421 笔,补助金额 89.25 万。 (3)发放扶持创业贴息贷款、创业大学生贷款。对于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按实予以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40%以内的贴息扶持,2018 年发放小额创业担保贷款 57 笔 1704 万元;落实创业贷款贴息 57 笔 96.33 万元。第 1 页 共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