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矿集团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矿井关闭人员分流安置办法》政策解答(1)集团公司制定本部四对矿井关闭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后,国家出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政策。集团公司庞庄、张集、夹河、旗山、权台、垞城六对矿井被国家列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单位,享受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政策,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徐矿集团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矿井人员分流安置办法》(徐矿司〔2016〕35号)。为便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矿井关闭单位进行业务操作,提出以下业务操作指导、解答。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徐矿集团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闭矿井人员分流安置办法》,用好国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政策,最大限度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减少“震动”,千方百计保证企业稳定。1.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对职工分流安置政策是什么?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第十四条职工安置政策措施之规定,以及江苏省《关于在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6〕139号)的人员分流安置渠道,主要有以下四种渠道:(1)企业内部分流;1(2)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3)依法依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4)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列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关闭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职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平均工资。3.矿井关闭已办理“自主创业”职工如何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政策衔接?对已启动关闭的三对矿井办理“自主创业”的职工,与化解过剩产能政策衔接方式主要有以下二种方式:(1)终止“自主创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已签订自主创业协议的职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自主创业”协议,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仍以矿井关闭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通过前职工个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2)继续履行“自主创业”协议。单位提出终止“自主创业”协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的,继续履行“自主创业”协议。“自主创业”协议期满,单位不再提出续签,并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职工个人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低于徐2州市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职工个人提出续签的,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等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职工个人逾期不缴纳各项费用的,按协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办理“自主创业”的职工,今后不再办理临时待岗及企业职工内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对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协议参保。4.企业内部无岗位分流安置职工如何处理?矿井关闭后,单位应千方百计采取措施,积极分流安置职工。对企业内部确无岗位分流安置的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5.特殊安置人员提出解除合同的,是否可以办理?临时待岗、长病长伤及工亡招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仍以矿井关闭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通过前职工个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6.如何留住企业所需人才?对企业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业务骨干,单位要积极做3好工作,尽量予以挽留。对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确需留用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7.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收入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1)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为标准。(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按职工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平均工资。8.内退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从什么时间执行?按江苏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核定内退生活费标准(1854元/月)执行,对现内退生活费发放标准高于该标准的人员,仍执行集团公司现行的内退生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