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剑龙的空间 主页博客相册|个人档案|好友|i 贴吧 查看文章 消火栓给水系统中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2010-01-10 21:47 1 消火栓给水系统 1
1 消火栓的栓口压力和系统分区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修订版(以下简称《建规》)第8
2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7
6 条规定消火栓栓口静水压力不应大于 0
8,当大于 0
8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
美国NFPA14《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Stan pipe and Hose System》(1996 Editon)中规定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在任何时间不能超过2
41,当栓口处静压力超过 1
21时应设减压装置
我国消火栓的静压不应大于 0
80是系统分区值
消火栓的静压要求是 鉴于消火栓的质量——承压力
我国《室内消火栓》GB3445—82 中规定室内消火栓工作压力为 1
60,试验压力为 2
40,远大于静压分区值 0
80 ,因而我国的系统分区值可适当提高
在美国系统分区有两个值确定,一是与我国相当的栓口静压不超过 1
21;二是系统任何一点的压力在任何时间不能超过2
41,这是系统必须串联分区的要求
据调查,我国有不少的建筑高度在60m—70m,这样高度的建筑物加上地下室高度和屋顶水箱高度,其总高度往往大于 80m,致使消火栓系统要分区,造成消火栓给水系统设备、管道增加,投资增加
适当提高此值或借鉴美国标准,可节 省 大量投资,并 简化 系统
建议 静压分区值 1
2,系统串联分区值 2
这样既 可以 充 分利 用消火栓的承压力,又 可以节 省 投资
2 消火栓的等 级 我国室内消火栓有 DN65、DN50、和DN25 3 个规格 ,DN25 的水喉 不能单 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