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主题分类:财政税收附加码:000125209/2011-00065发布机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日期:2011-10-31名称: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文号:津发改财金〔2011〕1207号主题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津发改财金〔2011〕1207号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现将《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市发改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工商局二О一一年十月十四日主题词:金融试点办法细则通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10月14日印打字:王金玲校对:胡齐艺(共印60份)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范开展本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
吸引境外投资者投资于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关于本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及其管理机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与备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备案办)是本试点工作的管理机构
市备案办相关成员单位、托管银行共同负责试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试点的日常协调、服务、监督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