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述国际商法的构成和特点
答:国际商法的范围超出传统商法;国际商法属于跨国私法;国际商法的发展轨迹不同于其他法律分支;国际商法的渊源为国际立法、国际商事惯例以及各国相关立法,尤以前两者为主
2 .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 答:大陆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的法、德两国法律以及效仿其法例的其他国家法律的统称
大陆法系在 13 世纪形成于西欧,除法国、德国外,其他如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卢森堡、瑞士、荷兰、丹麦、瑞典、挪威、芬兰、冰岛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于大陆法系
曾受大陆法国家殖民统治的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也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实行大陆法
另外,日本、土耳其等国,中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也先后引入了大陆法
中国大陆实际上秉承 了大陆法传统
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及其影响范围 答:英美法系又 称英国法系、海 洋 法系、普 通 法系,是指英国中世纪以来 的法律以及受其影响或 者仿此 模 式 制 定 的美国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 称
英美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又 扩 展到 美国及其他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 、新 西兰、爱 尔 兰、印 度 、巴 基斯坦 、马来 西亚 、新 加坡 、中国香 港 等
南 非、菲 律宾 、斯里 兰卡 则 先采 用 大陆法,后又 引入英美法,形成两大法系混 合 的局 面
美国独 立以后的法律制 度 还 逐 渐 形成了自 己 的特点
4 .英国的先例拘 束 力 原 则 是如何 体 现 的
答:先例拘 束 力 原 则 着 重 体 现 为下 列 三 点:( 1) 上议 院 的判 决 是具 有 约 束 力 的先例,全 国各级 审 判 机 关均须 遵 循 ,只 有 上议 院 本身 可 不受约 束 ;( 2) 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