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淮北市委员会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青〔2010〕8号关于开展2008—2009年度淮北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及“号”、“手”活动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团县区委、各直属团委、各省属企业团委和各驻淮部队团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动员和引导广大青年立足本职-1-诚实劳动、文明从业、争先创优,推进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08—2009年度淮北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及“号”、“手”活动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类型淮北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及青年文明号活动先进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先进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淮北市青年文明号:1、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年龄在35岁左右的青年集体;2、围绕本单位工作,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3、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4、青年集体的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规章和劳动纪律;5、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突出,工作实绩得到上级和群众的好评;6、创建活动有活动、有规划、有措施,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成绩显著;7、县级单位认定的青年文明号
淮北市青年岗位能手: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优良,-2-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恪守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无事故;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创造出本岗位优异的业绩;4、专业技能高于本职岗位的规范标准;5、在新产品开发、工艺设计、设备改造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为单位带来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县级单位认定的青年岗位能手
淮北市青年文明号活动先进工作者: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有内容、有效果、有较大社会影响,且本单位青年文明号获得过省级以上命名表彰的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