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互联网络税务登记预申请服务[大全]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 2 份,可在互联网络预登记时打印)。(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份。(4)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2 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6)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 份。 (7)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份。(8)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9)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份。(10)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 ——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个体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实行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供 2 份,可在互联网络预登记时打印)。(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份。(4)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互联网络税务登记预申请服务: 登录 XX 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网上预登记”模块,根据提示录入登记信息,保存、打印(税务登记表打印 2 份、回执单打印 1 份)、提交,然后携带以上资料及公章到国税办税服务厅或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即可。 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报送资料。(1)《变更税务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3)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