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船务计划/调度主要业务 1. 代理委托 1 这是指国外或国内的船公司或船舶经营人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委托船舶代理公司为其即将来港进行货物装卸等办 理船舶进出口业务的正式委托。 委托函电的主要内容包括:(以DAESHIN SHIPPING KR 为例) 1).要有委托方全称及通讯联系办法- 包括公司名称、电话、传真、EMAIL 地址等。这是为业务工作联系所必需的。 2).要有明确“委托“的字样,诸如 APPOINT/APPOINTMENT; NOMINATE/NOMINATION 等。 如:SUBJECT- AGENT NOMINATION FOR MV PANAMAX MARS(V-0502) 或:WE ARE PLEASED TO APPOINT YOUR GOOD COMPANY AS AGENT FOR MV XXXXXX 3). 船舶规范….. 4). 有关货物情况: 包括- 船东、货主(发货人)、装货数量、装港、卸港等 5). 提单(B/L- BILL OF LADING) 一般包括使用何种提单格式、在提单上加注、委签提单申请、以及在装货完毕将提单清样(DRAFT B/L)传委托人,在获得明确的书面确认后才能将提单签放给货主。 注:关于提单格式,一般大的船公司都有自己的专用格式,如日本第一中央、日本邮船、川崎汽船、中远等。没有本公司专用格式的船公司一般使用CONGENBILL94 格式。也有使用 SEAWAY BILL 或其他特殊格式的。 6). 船舶动态(SHIP’S ITINERARY)包括船舶何时抵、离某港。 7). 给代理公司提出的一些要求或咨询: 包括 港口、泊位、航道水深、吃水限制,装卸设备、装卸率、星期天/节假日是否工作、能否加油加水、供应伙食、添加物料、更换船员以及备货等。 2. 确认委托: 收到船公司委托电后应立即回电予以确认。确认电通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内容包括: 1).报港口使费预算(PRO-FORMA PORT DISBURSEMENT),内容包括:引水 费(PILOTAGE )、码头停泊 费(WHARFAGE. )、港 务费(HARBOUR DUES)、系/解缆费(MOORING/UNMOORING)、拖轮费(TOWAGE FEE)、 护航 费(ESCORT FEE )、代 理 费(AGENCY FEE )、检疫费(QUARANTINE FEE)、压舱水消毒费(DISINFECTION OF BALLAST WATER)、杂费(SUNDRIES)、通讯费(COMMUNICATIONS)、吨税(TONNAGE DUES)等。 2).告知本公司全称、地址 、通讯联 络 方 式及银 行 帐 号 (美 圆 或人 民币 ),以便 对 方 汇 款 。 3).回复 对 方 咨询或要求(见 上 )。 3.办理《国际航行船舶进口申请书》(俗称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