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船务计划/调度主要业务 1
代理委托 1 这是指国外或国内的船公司或船舶经营人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传真)委托船舶代理公司为其即将来港进行货物装卸等办 理船舶进出口业务的正式委托
委托函电的主要内容包括:(以DAESHIN SHIPPING KR 为例) 1).要有委托方全称及通讯联系办法- 包括公司名称、电话、传真、EMAIL 地址等
这是为业务工作联系所必需的
要有明确“委托“的字样,诸如 APPOINT/APPOINTMENT; NOMINATE/NOMINATION 等
如:SUBJECT- AGENT NOMINATION FOR MV PANAMAX MARS(V-0502) 或:WE ARE PLEASED TO APPOINT YOUR GOOD COMPANY AS AGENT FOR MV XXXXXX 3)
有关货物情况: 包括- 船东、货主(发货人)、装货数量、装港、卸港等 5)
提单(B/L- BILL OF LADING) 一般包括使用何种提单格式、在提单上加注、委签提单申请、以及在装货完毕将提单清样(DRAFT B/L)传委托人,在获得明确的书面确认后才能将提单签放给货主
注:关于提单格式,一般大的船公司都有自己的专用格式,如日本第一中央、日本邮船、川崎汽船、中远等
没有本公司专用格式的船公司一般使用CONGENBILL94 格式
也有使用 SEAWAY BILL 或其他特殊格式的
船舶动态(SHIP’S ITINERARY)包括船舶何时抵、离某港
给代理公司提出的一些要求或咨询: 包括 港口、泊位、航道水深、吃水限制,装卸设备、装卸率、星期天/节假日是否工作、能否加油加水、供应伙食、添加物料、更换船员以及备货等
确认委托: 收到船公司委托电后应立即回电予以确认